笔者对截至今年10月前的149起因扶人引发争议的案件进行了分析。案例中80%左右的案件真相最终被查明,其中冒充好人的撞人者32例,诬陷扶人者84例。而最近两年,随着探头等设备的普及,真相查明率已超过九成。这意味着,恩将仇报或冒充好人,大都能通过各种方式查明真相。
在这个前提下,法律必须对恩将仇报的讹人者和冒充好心人的肇事者作出反应,这是问题解决的关键。但上述84起被扶者恩将仇报的案例中,仅有1例受到了扣留的处罚,但因违法人员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在32起肇事者冒充好人的案件中,有对肇事行为进行处罚,但没有对冒充好人的行为进行处罚,对恩将仇报的讹人者和冒充好心人的肇事者处罚率基本为零。
在大力提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气之外,我们还应该运用制度的力量,从根源上预防问题的发生。在执法过程中,相关部门应该更加积极作为。立法机构在制度设计时,应该把真相的发现放到足够重要的位置,同时谨慎运用激励性举措。通过以上措施,让人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法律作为一种威慑的存在,改善民众认知,减轻司法压力,从而形成“好人好报、恩将德报的正向效应”。(应飞虎 作者为深圳大学规制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