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老读者而变成老朋友,未曾见过一面的潘先生,一直对我写的美食文章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或打电话,或发短信,给予鼓励。日前,潘先生发来短信,说他整理以前的剪报,发现有我写的桃子、杨梅等水果,就是没见枇杷,是不是剪报时漏了?我回复说,没漏,是我压根儿没写。推想潘先生以为我对枇杷少有体会,以致阙如,便快递了一些枇杷给我品尝,似乎有让我“体验生活”的味道。我很感谢他的好意。俗话说,“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作为回报,我是不是应该写写枇杷?巧的是,这个时节,差不多是枇杷上市了。
在林林总总的食物中,因为音念得不准确,把A错成B,是常有的事,比如江南人容易把核桃念成葡萄,结果阴差阳错闹出笑话。还有一个更极端的例子是,枇杷和琵琶,声韵完全相同,只是写法则略微不同,难免混淆,“七里传到八里,鞋子着到袜里”,令人尴尬。
传说,明代大画家沈周收到友人送来的一筐枇杷,上面附着一张纸条:“敬奉琵琶,望祈笑纳。”沈周打开篮筐一看,是枇杷,于是哑然失笑,特意写了一条回执:“承惠琵琶,开奁视之,听之无声,食之有味。乃知古来司马泪于浔阳,明妃怨于塞上,皆为一啖之需耳。”意思是,当年,江州司马白居易在浔阳江头听年长色衰的贾人妇演奏琵琶以及明妃王昭君出塞时弹奏琵琶,原来他们都是为了一饱口福啊。显然,沈周故意将琵琶和枇杷混作一谈,以此讽刺友人写了白字。友人见信后非常羞愧,写了两句打油诗以自嘲:“枇杷不是此琵琶,只怨当年识字差。”差人把这两句诗送给沈周作为回复。沈周见信后哈哈大笑,又在后面加了两句:“若是琵琶能结果,满城箫管尽开花。”对那位琵琶枇杷不分的友人,调侃得就更厉害了。
在民间,则流传着另一个版本:从前有个蒙馆先生叫学生们对对子。他出的上联是“琵琶结子”。学生们对不出,只好各自回家向家长讨救兵。其中一个家长对儿子说:“你可以对‘唢呐开花’。”次日,先生见那学生交来的下联是“唢呐开花”,便将该学生狠狠地训斥了一顿:“唢呐是一种吹奏的乐器,怎么会开花?”学生挨了训,回家跟家长讨说法。于是,那家长写了一首诗叫儿子捎给先生:“枇杷不是这琵琶,想是先生笔下差。琵琶若是能结果,唢呐岂敢不开花?”那先生见了此诗,当即羞愧万分……
那么,吃的枇杷和弹的琵琶,本来风马牛不相及,怎么会搅在一起呢?
有人引用北宋寇宗所写《本草衍义》中说,枇杷,由于“其叶,形如琵琶,故名”,来说明枇杷名称的由来。
这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因为“枇杷”这个名称出现的时间,决不会比“琵琶”晚。
须知,早在公元前一世纪的西汉时期,司马相如写的《上林赋》中就记载说:“卢橘夏熟,黄甘橙楱,枇杷橪柿,亭柰厚朴。”并提到枇杷开始作为美味佳果进贡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