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关注的是,针对地下室、飘窗等容易“打擦边球”的部分,此次《规范》都有了明确的界定。记者了解到,层高在2.2米以上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按其外墙(不包括防潮层及保护墙)水平外围计算建筑面积。与室内连通的有透明结构顶盖的地下室采光井,按其围护结构水平外围计算建筑面积;与室内不连通的有透明结构顶盖的地下室采光井及露天的地下室采光井不计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