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老太年过七旬,2011年10月份从浙江老家和丈夫来上海看望女儿。当年11月18日上午,吴老太在女儿居住的小区里突然被一只扑向她的萨摩犬惊吓摔倒,导致右臂骨折。经过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去年7月,她起诉至徐汇区法院要求赔偿。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决犬主人李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万余元。李某不服,提出上诉。上级法院经过审理维持了原判。然而,李某却没有在法定期间履行义务,吴老太的女儿陈某只得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执行法官在审查陈某递交的申请材料时,发现授权委托书上委托人签名模糊不清,也无法确认手印是否吴老太所按。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执行法官对这类授权委托书的审查会比较谨慎。
经过调查发现,吴老太家住温州,并且因为身有伤残,行动不便,无法到庭确认授权委托。同时,法官了解到吴老太家中配备电脑,平时利用电脑与女儿视频聊天。考虑到情况特殊,执行法官专门开启网上“绿色通道”,利用网上执行调解室,与远在千里之外的吴老太视频对话。这个过程中,法官首先核实了吴老太的身份情况,确认其精神状况良好。之后向她出示了女儿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吴老太向法院确认授权委托书上的手印确是本人所按,签名也是本人所写,对授权委托的事项也表示认可。
目前该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