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订诊疗规范。将组织专家启动对1999年制定的《医疗护理常规》的修订,使其更符合当前临床医疗护理工作实际。
■ 进一步完善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强化市质控事务管理中心的作用。
■ 进一步完善评审体系。
■ 深入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
■ 加大医疗事故处罚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医疗安全管理力度,严处 “发错药、打错针、输错血”等10条医务人员禁踏的“红线”,并将适当扩大“红线”范围。
■ 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监控、处置机制。
■ 加大对限量配药等服务问题的监管力度。
■ 进一步加强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师执业管理。将统一按照《上海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建立医师退出机制。
■ 进一步加强对医疗美容、医疗广告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于多次发生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将建立黑名单制度。
■ 进一步加大社会公示曝光力度。将全面实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