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潜逃的疑犯来说,劝返是一种相对主动的方式。中纪委曾对此作出解释,在逃犯发现地国家司法执法机关的配合下,通过发挥法律的震慑力和政策的感召力,促使外逃人员主动回国接受处理。
盘点发现,近期回国的唐东玫、云健、朱海平和郭廖武等人均是回国投案自首,其中朱海平自1998年6月逃往美国,至今年7月回国,在外潜逃时间达18年。
对潜逃国外的疑犯进行缉捕则通常需要外交部、公安部和驻外使馆的协调配合。2015年,孙新、钱增德、李远寿、詹再生和赵汝恒等5人分别从柬埔寨、肯尼亚、韩国、马来西亚和加纳被抓获归案。
除了遣返,引渡和异地追诉也是重要的追逃方式。2009年,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任行长许超凡和许国俊因洗钱、跨州转运盗窃资金、护照和签证欺诈等罪名在美国接受审判,分别获刑25年和22年,二人上诉后法院依然维持原判。
记者盘点发现,这33名“红通”疑犯涉嫌罪名较为集中,主要为贪污、受贿、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此外,龙岩市天成房地产开发公司原董事长黄水木、中国民航湖北省管理局财务处原副处长朱海平等人涉嫌诈骗。 (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