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本市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地产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替代,房地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停止发放,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
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按照“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的原则,各区县现有的房地产交易大厅调整为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房地产登记受理窗口调整为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据悉,6月12日,奉贤区在本市率先实施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截止9月27日,奉贤区共颁发7380本不动产权证书和11166本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登记本身是一种制度,并非调控手段。中原地产分析师卢文曦分析道,通过试点城市看,并没有因为此制度引起市场波动。同时,少数没有确权的房屋因为不征税,售价略高于同一区域普通商品房。今后,这些少数现象有望被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