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意见强调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旨在将公安机关执法全面纳入到法治轨道内,像全面推行视音频记录制度等,都是其重要体现。
在深改组成立已逾1000天的情况下,中央层面对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式的系统部署,显然又是法治改革成绩单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因为还没哪个部门能像公安机关这样,这么全面、有深度地嵌入民众生活,从治安到刑案侦破,从交通到户政,其执法工作量大、作业面广,涉及社会太多领域,因而意见备受关注。公安机关常被视作国家法治的保障者,其执法能力、法治公安建设的程度,对中国法治的影响尤深。所以意见明确公安执法规范深化在公安工作中的全局性地位,也是有的放矢。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近年来,公安机关履职能力跟法治要求的贴合度确实已越来越高,从程序、场所到方式乃至语言,全国公安系统内部时常在“执法规范化”上狠下功夫。今年7月,针对有的警察不允许路人拍摄执法的情况,公安部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要求警察习惯在镜头下执法,就是朝着规范化的方向用力,这也引发舆论聚焦。
但随着转型期社会问题多发,还有自媒体兴起,像深圳女孩逛街被盘查羞辱、兰州警察将大学生屁股打开花等涉警负面事件,都引发了社会对警权约束乏力的焦虑。对警察群体来说,执法准确的合理边界在哪,怎么跳脱动辄被质疑滥用权力的舆情处境,也是问题,在外界复杂环境带来的执法挑战和依法执法的社会期许之间,他们显然也需要对规范化执法标准更严格细致的明确。
而意见的印发正当其时。它的部署涉及立法工作、依法决策、执法制度机制、行政管理、执法监督体系、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主体能力素质提升、执法环境等,诸如警察执法以后必须有视音频记录之类的细化规定,显然有助于警民在“权力—权利”边界上达成共识,也改善二者的互信氛围。而推动公安“职权法定”、强调深化法制员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等,也都是为“怎么规范化”注解。
公安机关职能触角所至,能横跨执法与司法这两个法治的关键环节,意见也虑及这点,故将“健全执法办案机制”“不能偏废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并重。比起以往有些规定,它也没拘泥于一时一事或一招一式,而是“全面”与“精准”同抓,注重问题导向和机制健全。也正是严格要求依法规范取证、规范执法窗口服务、明确执法监督的路径等,这更契合民众对公安执法、司法“更进一步”的要求:得看到,眼下人们已不再只关注警方破了多少案,还会看办案程序是否得当;不再只满足于公安机关能提供的服务,还讲究服务质量……这时想不提升公安执法法治化水平都不行。
为公安执法嵌入“法治基因”,才能更好地对接执法规范化的确定性预期,才能将法治印记更深地烙在整个社会的肌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