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负责人对此表示,杯赛大多是社会培训机构“自导自演”。例如,“小机灵杯”主办方是一家公司,其他一些杯赛则由一些协会、基金会主办,除了向其发送协查函外,市教委还将对这些培训机构上课和杯赛比赛举办的场所进行调查和监管,根据沪教委基〔2016〕38号文件《市级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非体育类)管理办法》,本市市、区教育部门及其直属单位、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得为社会培训机构提供竞赛活动的培训场所或比赛场所。
事实上,该文件的第五条和第六条,已对竞赛主办方做出明确规定,“市级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申请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级有关政府部门;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有关市级单位和市级团体;
(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不含直属中小学)。
上述单位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也可与其他单位(团体)共同提出申请。”
这一文件也表示,“举办市级中小学生竞赛活动必须由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提交申请,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确认后实施。其中,当年实施的竞赛活动(包括初赛)于当年1月31日前提交申请。逾期提交申请的,不予确认。”
据悉,经市教委审核确认的2017年上海市中小学生市级竞赛活动将于近日公布,家长届时可上网查询。 本报记者 陆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