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2日,我因肩周炎去新华医院疼痛科门诊就诊,一位王姓医生在给本人注射药水的过程中,注射部位错位,导致我手臂红肿淤青,疼痛难忍。如今数月过去,注射部位依然疼痛难熬。我先后多次与医院沟通、协调,可是至今依然无果。请求晚报“和事佬”栏目帮助调解。
读者 倪先生
【本报调解】
经调查,读者倪先生患有肩周炎。去年10月12日在新华医院疼痛科看病时,主治医生在诊治过程中给病人进行注射治疗,谁料注射后读者的手臂开始出现红肿淤青还有硬块等不正常现象,伴随着阵阵疼痛,倪先生只能整天躺在家里修养。
“注射后手臂的乌青肿块达80×30(mm),好几个月未退,每天彻夜疼痛难熬,所以只能用热水袋和暖宝宝热敷度日。”倪先生说道。
事后,倪先生先后反映至市卫计委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也面谈过新华医院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可是双方对于赔偿的问题依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记者联系了新华医院,约请患者和医院进行协调。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解释道:“对于倪先生反映的情况,医院纠纷办的工作人员已经先后跟他联系过数次,先承诺免去其诊疗费用和免费理疗的相关赔偿,然后医院又提出给予600元的赔偿,可是最后依然无法和倪先生协商成功。”医院最终表示,“对于注射伤口的红肿淤青现象有多种可能性,目前不能过早给予定论,现在也不想与倪先生商谈。如果他有诉求,还是请他走司法程序,找第三方来鉴定,我们一切以最后的结论为准。”
对于医院的回应,倪先生显得很无奈。他说,“自己只是合理的诉求,受了这么多的疼痛,跑了多家医院进行后续治疗,就诊费用加起来都不止600元,如今要走司法程序,费神、费力、费时间,这么一件小事情根本不至于此。”
本报记者 陆常青 王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