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92岁的老人,名义上有儿女,实际上互不来往已数十年,居委会跨前一步,为老人养老送终。老人立下遗嘱,将自己百年之后财产托付给居委会。如何解决社区与老人“身后事”相关的法律问题?记者从浦东新区了解到,作为上海基层政府探索社会治理创新的一个试点,沪上首家社区公募基金落户洋泾街道。
2013年5月9日傍晚5时40分,92岁的陈冲老人离开了人世。得知噩耗,南码头路街道六里一居民区党总支书记陈素兰马上召集居委干部,为老人处理了包括追悼会、落葬等全部身后事。老人并非孤老,为何都由居委会来负责?
原来,2011年3月,陈素兰在工作中,她了解到小区里居住了一个“性格古怪”的老人。老人名叫陈冲,妻子早年带着儿子离开了上海,从上世纪80年代起,就再也没有联系过。居委会帮他在两家公开发行的日报上刊登寻人启事,寻找儿女,却始终没有回音。所以最后只好由居委会来照顾他。
2013年,陈冲老人立下遗嘱,去世后的一切事宜全权委托居委会操办,财产(现金11.95万元、存款3990元,以及一套住房)剩余部分捐献国家。陈老伯去世后,居委会用老人的遗产,为他在奉贤购买了墓地,并为老人刊登了讣告。
陈素兰告诉记者:“陈老伯是个热心人,四川地震他捐过5000元。2013年‘浦东一日捐’的时候,我们以他的名义捐出了2.3万余元,剩下的准备两年后再全部捐献,因为遗产纠纷有两年的民事诉讼期。”而老人房子该如何解决,成为最大难题。
专业机构服务社区
记者了解到,像陈冲老人的情况并非个案。仅在南码头路街道,就曾有过先例。2007年8月14日,81岁的王阿兰老人过世,给临沂一村居委会留下一套房子。
由于居委会是一个民选机构,并不具备法人资格,接受老人百年后的房子,名不正言不顺。南码头社区党工委书记张立新有一个建议:“我们设想有一个专业的民非组织,与老人签约,明确提供服务内容;老人百年后的房产由该组织管理,进行市场运作,增值部分重新投入社区为老服务事业。”
和南码头路街道的想法不谋而合,在浦东洋泾街道,一个社区公募基金近日已“开花结果”。洋泾社区基金会执行秘书长诸昳介绍,全世界有1700多家社区基金会,不过在国内,这种立足本地需求的社区基金会还屈指可数。
社区基金会筹集到的非定向资金一般通过类似项目招投标的方式,由获选的社会组织用在受众身上。现在基层社区日益面临各种复杂的社会问题,包括青少年、老人、外来人员等,这都需要成立一个社区基金会,探索解决方案。“以联合捐的60多万元为例,到账后我们首先会完成捐助人的定向捐赠要求。剩下的钱则向社会组织开放,从中选择合格的项目进行资助。” 诸昳说。
本报记者 宋宁华 通讯员 张琪 赵天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