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家公司因为在网页上使用一张华表照片成为被告。经浦东新区法院法官调解结案,该公司向照片权利人赔偿5500元。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浦东新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陈惠珍告诉记者,近年来该院审理了上百起图片侵权案,被告败诉率高达100%。她提醒企业:网上资源很多,但使用图片时一定要守法,否则可能官司缠身。
诉讼
图片公司“屡战屡胜”
华盖创意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盖公司)是美国盖帝图像公司的在华投资企业。今年以来,这家公司共在浦东新区法院提起18起诉讼,目前仍有7起案件正在审理中。判决结案或和解撤诉的11起诉讼,华盖公司基本都获得相应赔偿。
上海羿科安全设备有限公司(下称羿科公司)收到法院传票时,仍不认为自己侵权。2009年10月,为了参加第79届中国国际劳动保护用品交易会,公司委托设计公司制作了2本宣传册。没想到,设计师从素材网站“设计师天堂”上下载的9张照片,正是华盖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摄影图片。华盖公司因此要求其赔偿7.2万元。法院认为,羿科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复制图片用于宣传,侵害了华盖公司依法享有的复制权,因此判决其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2.7万元。
而2001年成立的上海生物芯片有限公司委托他人设计了公司门户网站,没想到10年后,因为网站上使用的3张照片,公司成了被告。这3张照片分别被用于网站“人才照片”等3个栏目的配图,照片是网站设计人员从一个盗版图片网站下载的。华盖公司要求其赔偿4.5万元,法院综合考虑摄影作品类型、美誉度及创作难度,判决上海生物芯片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2万元。
侵权
涉案企业“浑然不知”
同时提起多个诉讼的图片公司远不止华盖公司一家。浦东新区法院知产庭法官徐飞介绍,2002年至今,仅北京全景视拓图片有限公司就提起了34起诉讼,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提起9起诉讼,沈阳治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也提起9起诉讼。“这些诉讼,只要原告权利没有问题,一般都能胜诉,或以调解、和解方式撤诉结案。”
至于被推到被告席上的侵权人,也并非人们想象中的中小企业。在长长一串名单里,记者发现,其中既有国内知名的旅行社,也有大型银行的身影。
“应该说,这些企业很多时候并非故意侵权,因此他们得知被起诉时还很惊诧。”徐飞说。
那么,这些企业都是在什么情况下侵权的呢?“我们在审理中发现,大部分侵权发生在委托广告公司设计网站、宣传册的过程中。设计方为图方便,或从购买的图册中扫描,或上网寻找‘免费’素材。”徐飞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宣传意识增强,加上图片侵权载体从以往比较单纯的宣传图册,扩大到网站、信用卡、十字绣,甚至红包、茶叶盒、蛋糕盒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图片侵权官司。
担忧
知产保护意识淡薄
相对于国内外大型图片公司的积极维权诉讼行为,侵权方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却依旧淡薄。
“在庭审过程中,有些被告常常发表一些明显缺乏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意见。”知产庭法官倪红霞说,有的人提出,书报、网络等媒体公开发表的图片,谁都可以复制过来使用;还有人觉得,网络资源不都是免费的吗?既然你可以让人下载,那自然就可以免费使用。羿科公司就认为:“华盖公司以维权之名在国内提起大量诉讼,索要高额赔偿金,但唯独不起诉国内数十家大型免费图片素材网站,不从源头上制止侵权,放任盗版图片满天飞,说明原告是以诉讼赚钱。”
也有的企业公司对自己成为被告感到“委屈”。上海生物芯片公司提出:“当时从网上下载的3张照片都没有署名。因为不知道著作权人是谁,也无从找到著作权人,不存在侵权的故意,所以不构成侵权。”
针对图片侵权案高发的情况,法官提醒企业公司多留个心眼。“比如,要委托设计公司制作网页或广告,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要避免侵权官司找上门,一是在使用图片前就获得授权;二是自我创新,使用自己拍摄的照片,自然不可能有麻烦。”倪红霞说。
通讯员 王治国 本报记者 宋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