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生活一部分
站在《老大》编剧罗南·贝内特面前的内森又高又瘦,身板结实,一身运动装扮,颈上戴一条银链。内森现年19岁,是贝内特为撰写《老大》剧本采访的第一个哈克尼贩毒者。
内森出生后不久父母离异,父亲另组家庭。内森一直跟母亲过,没见过父亲几面,前些时候在街上遇到父亲和他与另一个女人生的孩子。父亲跟内森没说几句话就走了。
“你想多跟他说一会儿话或多见他几次吗?”贝内特问。
内森没有立即回答,过了一会儿说:“他有他自己的事情。”像是回答贝内特,又像是安慰自己。
与内森同龄的黑人青年阿提拉不到10岁就得到一把真手枪,10岁时第一次卖毒品。当时,父亲把一个装毒品的包裹交给他,把他送到出租车站,让他独自去送货。
“我到12岁才开始真正(卖毒品)挣钱。”阿提拉说。
按阿提拉说法,十几、二十几岁的青少年会让十二三岁或更小的孩子帮着卖毒品,给他们点儿零花钱或糖、香烟当报酬。
警察,不爱管“闲事”
贫民区一副破败景象,不时可以看到一群年轻人坐在楼门口的水泥台阶上,边喝啤酒边抽烟,看见警察过来也满不在乎,有的甚至故意出言不逊,想激怒警察。
一天,贝内特看到一个十几岁的男孩在超市外闲逛。一名二十几岁男子过来跟他说了几句话,男孩随即跑进一条巷子。男子点燃香烟,目光尾随着男孩。过了一会儿,男孩回来,与男子握握手。男子俯身捡起什么东西后离开。
几个星期后,贝内特在同一个地方看到这个男孩与其他人接头。贝内特判断他们在交易毒品。
当贝内特向一名高级警官报告这个情况时,对方耸耸肩答道:“只要(贩毒)没引起破坏车辆、行凶抢劫、入室抢劫,我们就不管。”
贝内特花费两年时间遍访哈克尼区毒贩以及了解他们情况的老师、家长、医生、警察、社会工作者和记者,然后创作出《老大》剧本。
故事,发生在咫尺
贝内特把这部剧定名为《老大》是因为毒贩告诉他,要想靠毒品挣钱,必须想方设法向上爬,当帮派“老大”,做毒品供应者,而不是销售者。
50多岁的罗伯特是哈克尼的昔日“老大”,曾经入狱,如今刑满释放,打算洗手不干。罗伯特说,他当老大时,对手下孩子非常严厉,如果一个孩子卖毒品交回的钱数不够,哪怕少5英镑,他也会让他“吃苦头”,因为这样才能树立威信,让手下绝对效忠,不会遭出卖。
贝内特采访的毒贩大多经历过打打杀杀这类事情,有的身上留下刀伤、枪伤,有的坐过牢。
30多岁的白人单身母亲希瑟是个例外,尚未体会贩毒的危险。希瑟怀孕时就想过今后要带孩子离开哈克尼,但苦于收入太低,伴侣又抛弃自己,于是在一名越南男子帮助下在家里无土栽培大麻,把收获的第一茬作物交给这名越南人做酬劳。
像其他毒贩一样,希瑟认为,一时误入歧途是为了今后走上正路。“我想挣够钱在伦敦以外地方买套公寓。没有其他办法能做到,我一挣够就收手,”她说。
贝内特说,他写剧本的初衷是向观众真实展示一个他们时常听说却从未真正了解的地方,而这个地方近在咫尺。
欧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