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25日晚上,外地青年刘某与人结伙,经事先预谋,到闵行区华漕镇解放岛路一桥洞处设卡。他们身穿警察服装,以警察的身份盘查过往摩托车。一会儿,当地村民陈先生骑摩托车途经此地,被刘某拦下。一伙人以“没带行驶证”为由,扣下了陈先生的摩托车。陈不知有诈,便将摩托车留下待“警察”处理。
今年7月28日下午,外地来沪的曾某如法炮制,伙同他人,在同一地点冒充警察盘查过往摩托车,以证件不齐,需暂扣车辆为由,骗得张先生价值5684元的建设—雅马哈JYM125型两轮摩托车一辆。今年8月10日和11日,曾某和刘某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两人如实供述了事实。
法院认为,刘某和曾某分别与他人结伙,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警察身份诈骗,其行为均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两人在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