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我非拜金女,可是,回过头来看看几年前的那场婚礼,有时候也会有些遗憾,特别是在参加时下年轻人的婚礼时,我常会有种若隐若现的失落感——虽然当年也有星级酒店、花艺布置、更换行头、司仪摄影跟妆等这些基本元素,但走的都是简约路线。与如今新人的豪华派头比,显得着实简朴了。
其实按那时候我们的经济条件,咬咬牙也能拿出这笔钱。只是当时觉得一切从简无所谓,事后却发现,留下的遗憾终生难补。虽然,这没有影响我们夫妻后来的感情。
所以,如果将来我有女儿,我一定出力把她的婚礼张罗得尽善尽美,不留遗憾。
作为一个过来人,我觉得,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尽可能对自己好一点、尽可能对爱人好一点。所以,如果恋人们没有实力置办婚房不必强求,但如果确有能力,也大可不必刻意“裸婚”。拿我自己来说,可以接受爱人没钱没地位,也可以拿自己的钱贴补婚礼和婚房甚至唱主角,但如果他有能力而一定坚持要“裸婚”,就不能不让我对他的诚意打个问号了。这可能也是大多数女性的想法——对待爱情,态度比能力更重要。
我见过各种因为婚房闹翻的恋人和夫妻。有的人在买房过程中闹翻,拿到产权证第二天就去房地产中介公司挂牌出售,已经发出婚礼请帖的两人拆了伙;有的妻子提出要在男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加上自己名字,闹得不可开交到了要离婚的程度,女方甚至割脉明志,最后,婚虽然没离,双方却形同陌路。
同时,也有一些朋友结婚时并不富有,只买了一套一室一厅的老公房,甚至寄居在别人屋檐下,但也并没有因此发生上面那些狗血的桥段。所以,有婚房有“鸽子蛋 (宝石)”的未必一定永远幸福,没婚房没“鸽子蛋”的也未必就不幸福。“裸婚”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双方各怀算盘,把爱情和婚姻当作等价交换的商品——我自付出青春,你当回报以财富。这样的婚姻,不要也罢,索性不裸,直接辞婚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