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员一口本地话
这是个令人心酸的故事。男主人虞先生8年前突发脑溢血,留下了后遗症。妻子俞女士一直照顾他,直到今年提出离婚。俞女士没有收入,虞先生一个月只有700元收入。
4月26日立案的时候,承办法官了解到,虞先生智障,不能正确表达意见,而他母亲眼睛失明,法定代理人父亲已经80多岁了。横沙岛上的居民打官司需要摆渡到长兴岛,考虑到老人乘船来回奔波不方便,承办法官昨天上门审理。
俞女士坚持要离婚,理由是自己年纪渐渐大了,身体也不好,将来自己病倒了,谁来照顾自己。她的公公坚决不同意,“你照顾他8年,不容易。前几年一个冬天,你给我买手套,给老太婆买衣服,我们一直记在心里。求求你,不要走,你走,这个家就散了。”
老人的话令儿媳妇眼眶红了。但俞女士还是坚持要离婚,不过她说,离婚后会继续照顾虞先生。审判员宋成钢对她说,丈夫生病这么多年,婆婆眼睛看不清了,家里条件差,你要求离婚,是可以理解的,但你说,离婚后还会照顾虞先生,如果离婚了,你们俩就没有关系了。你很有可能重新组建家庭,你再组建的家庭可能会同你照顾虞先生这件事发生矛盾,你在庭审中的保证在未来是没有确定性的。
俞女士还是不服气,她对法官说,法律规定分居两年就可以离婚了,我们已经分居8年了。宋成钢告诉她,法律上所说的分居两年,一般指感情不和,但你们的分居是因为丈夫的智力问题。宋成钢劝她,看在夫妻多年和女儿的份上,不要离婚了,同时希望老父亲能多照顾照顾儿子,为儿媳妇分担一点。
俞女士深思了一会儿,终于答应不离婚了。审判员一口崇明本地话,“吾俚、伲俚”的,没有拗口的法律术语,法律道理融在大白话里,分析起来,入情入理,听得当事人和旁听的村民连连点头。考虑到当事人家境不好,200元的案件受理费也当场退还了。
农忙时开夜间法庭
崇明面积大,交通不方便,老百姓打个官司要跑很远路,尤其是横沙岛居民,打官司要摆渡到长兴岛。从2007年起,崇明法院成立了“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到偏远的农村审理案件。在横沙巡回审判点,崇明法院专门配备了一组审判力量蹲点,就地开庭或调解处理纠纷。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就上门立案并选择时机深入案发地开庭;在农忙季节,还开出“夜间法庭”,挑农民休息的时候审理,尽最大努力方便百姓打官司。到今年5月,横沙巡回审判点就地开庭738次、组织调解529次,接待来访987件(次),协助当地化解纠纷31件次,受到当地百姓欢迎。
从2010年开始,崇明法院每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送法下乡月”活动。崇明县法院院长倪金龙介绍,今年针对长兴地区外来人口增多,矛盾纠纷多发频发、刑事犯罪案件高发的现状,将活动的主要阵地设在长兴地区,集中开展一个月的法律咨询、送书进社区、巡回审判、以案说法等系列活动。本报记者 鲁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