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全国范围内有志于从事招商引资工作的人士,22-35周岁男性,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有过较好招商实绩的可不受年龄和学历限制。
二、工作职责及人员待遇
1、工作职责
专职从事招商引资工作。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每人必须招引1个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或实际到账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
2、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和保险参照大丰市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2)试用期间每人按实报支招商经费4万-6万元,与招商实绩挂钩,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予以适当增加招商经费。
(3)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根据实绩给予奖励。
(4)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考核合格予以聘用,首次聘期为3年;聘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5)应聘人员连续三年完成下达的招商任务可根据本人意愿破格解决事业单位编制。
(6)聘用人员在丰期间由开发区免费提供单身公寓一套供本人居住。
三、选聘程序
1、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供本人工作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近期免冠彩色2英寸照片两张。
2、所有应聘人员统一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应用文写作和计算机基本应用能力测试,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委进行。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比例计算参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入围者的现实表现。
3、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经公示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4日-10月31日。
报名地点:大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联系人:张莉;联系电话:83855122、15950321350)
5、详情可登录http://www.dfk-fq.gov.cn查看。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