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岁的朱某初中毕业后,离开家乡辗转多地谋生,从打工仔一直干到包工头。办理信用卡并大量透支后,他不仅用于经营生意,还在港澳大量购买名表、珠宝等奢侈品。在法庭上,朱某陈述说,申办第一张信用卡时,是银行工作人员来到工地上门推销,仅要求他在申请表格上签字,并未要求他出示收入证明。后来,银行审核过程中发现他的存款账户内大额资金进出频繁,评定为六星优质客户,提供高额授信额度。后来,他又在该银行和另外两家银行申办9张信用卡,审核人员看他有一张高额度信用卡,便也将他视为优质客户,在不要求提供收入证明情况下,不断发放信用卡,累计总额度逾300万元。
银行的审核不严给朱某的大肆透支提供了便利,而他的行为给银行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检察官提醒,银行应严格审核,从源头上预防恶意透支,切实降低信用卡诈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