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上海市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 “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方针,在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立法程序,制定《关于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从问题和需求出发,切中要害,将政府职能转变作为推进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为改革创新遭遇制度障碍指明路径,明确要将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环节。
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将立法工作与全社会的法制需求和群众意愿相结合。今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开展编制新一轮地方五年立法规划的工作,全面梳理各领域的立法建议。在两轮的征集地方立法项目建议中,555人次的市人大代表、35个政府单位和10个政府系统外的其他单位等,共提出立法建议276件。
群众所盼,是上海市人大各项工作的源头。其中,民生安全领域的方方面面,更成为上半年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上半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对去年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后市政府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对照去年常委会审议的意见逐一开展检查。
今年下半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全力做好轨道交通、建筑市场管理、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养老机构服务管理条例等法规审议和表决工作,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民生改善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