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走在路上被一熟人拍肩。回眸一瞥,吃惊不小。两三年不见的她,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原本敷粉施朱、衣着靓丽、爱唱爱跳、神采飞扬;如今黄瘦憔悴、不修边幅、两鬓雪染、步履蹒跚。若不是她先唤我,还真不敢相认。
看我一脸狐疑惶惑,性急的她就已快人快语,自己径直道来:“去年我儿子离婚了。官司打了半年。我发了心脏病,住了三个月医院。现在总算是走出来了,儿子也又找了个对象,快要结婚了。虽然是外地人,但钱还比前一个挣得多。”我问:“之前,是谁提的离婚啊?”她回答说:“女方提的。这个媳妇我本来就不喜欢,闷葫芦一个。只因儿子非她不娶,我才答应的。所以她就一直觉得我们看不起她。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不肯让我们看孙女。孙女是我和老公一手带大的,聪明伶俐。真的是怪想她的。”她稍有惋惜地说:“其实没一点原则性的事,全是些鸡毛蒜皮。现在想想,蛮好不要住进他们家。”大概是怕我想歪了,她就又补充了几句。我接口道:“那不住进去,像上下班一样的,你们也吃不消呀。”她叹了口气说:“我家离着也不远。本想住一起,可以早晚帮他们多做掉些事。因为媳妇老唠叨:‘儿子不做事。’谁知越帮越忙。”我问:“孙女今年几岁?”她答:“三岁。”我问:“那闹离婚时她才一岁多点?可怜见的。当时你们劝了没有呢?”她答:“怎能不劝呢?当时我儿子也不同意离。可后来我媳妇大概是找到人了,所以铁了心要离。我们也只好放手。”
别她后,一度缠绕她的阴影,反转来笼罩了我,心中老有这几句歌词循环地唱:“爸爸一个家,妈妈一个家,剩下我自己,好像是多余的。”那是几十年前一部叫《孽债》的电视剧的主题歌。记得当年我是噙着泪看完它的。相信许多人都有如我一样的感受。那时善良的人们并没将这类悲剧归咎于个人,因为那是不正常的时代造成的。而现在,观念开放了,行为自由了,城市的生活水平都可与许多发达的国家相媲美了,那句几年前还在流行的婚姻“七年之痒”,竟然这么快就要被颠覆了。这又该当何论?宝宝们是不是该改唱词了?“爸爸不会爱,妈妈不懂爱,既要拆散家,为何把我生出来?”也许有人会说:“生孩子那会儿他们是有真爱的,只是后来发生了什么什么。”对,我也相信这是真话。可无论如何,生了孩子与没生孩子的,毕竟是有区别的。成年人有能力从破裂的婚姻中自救自拔、新旧替代,走出阴影。那么孩子呢?他怎么办?把本该自己承受的痛苦转嫁于一个如此弱小的生命,让他来代父代母受过,于心何忍?千万不要说你会给他吃饱穿暖,会尽责的,那只是对动物而言。孩子是人,再小也是有思想的。他们的心声、他们的痛苦,又有谁去倾听?谁去感同身受?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破一门婚。”其中蕴含的哲理,关乎的实是孩子的身心健康。
当年会唱这首歌的,如我同龄的一代人,今天大多已步入公婆、岳父母的行列。相对子孙而言,该觍颜的是自称“德高望重”的长辈,大家扪心自问:是否真当得起“德高望重”这四个字?时常检点一下自己的行为,是否在关心、帮助、爱的名义下,有意无意地成为催生这类悲剧的始作俑者?古语说得好“客随主变”,这里包含了一层尊重的意思。住在儿女的家里,始终应切记:媳妇、女婿才是一家之主。是需要,也是应当得到尊重的。即使是去帮助他们,亦不要以关心爱护的名义指手画脚。长辈若对小辈有要求,或想得到他们的敬爱,不是倚老卖老,而是关爱宽容。生活的阅历、经验,岂可同日而语?
有道是:吃的盐比其食的米多,过的桥比其走的路长。岁月能历练先生,也定然教会后生。
有位哲人的名言:“守护婚姻的幸福,大都以高标准一方的妥协为代价。”幸福家庭的秘笈,宁可改变自己,而不试图改变他人。换位思考,你能被人改变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