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无事盘点了身边的几个朋友,表面看似乎并无交集的他们,其实颇有些共同的习惯和心性。
他们都喜欢走路。她说即便是大热天,也把在大太阳下挥汗如雨走路当作一种享受。她时常在这个城市里四处跑,每次看着清瘦的她在路上挽着大包小包却轻盈地走路,总会有点感慨,如果满大街上走着的,都是这样有一副好筋骨和清明心智的人那该多好。他长年走路上下班,早起和步行的习惯已经跟随了他几十年。驾驶技术相当过得去的他,从未起过购车的念头。“走路,是人在宇宙最不受任何情境缰锁、最得自求多福、最是踽踽尊贵的表现情状。”这是作家舒国治《流浪集》里的句子。果然,不以鲜衣怒马为贵的人,灵魂是淡泊舒展的。
都喜欢素食。他说自己是“草食性的”,青菜豆腐必不可少。我跟他吃饭的时候,如果在家吃,往往是生食的苦蕨或生菜,浇一点意式油醋汁,偶尔也吃凉拌黄瓜或黑木耳。后来发现尖叶茼蒿和油麦菜生吃,蘸点芝麻酱也很妙。去饭店吃饭,前菜里总有一盆拌蔬果,既是沙拉又可以当开胃菜。她说自己天生不喜欢大荤,从不刻意减肥或节制,就是喜欢素。于是我乐得在家跟他们试验如何才能拌出一小碟好吃的秋葵,麻婆豆腐究竟应该用南豆腐还是北豆腐,出锅前到底是撒大葱末还是青蒜末。如果和我一起去餐馆吃饭,无论荤素他们一概认认真真吃干净。“一切有情,依食而住”,跟他们坐在一张餐桌前,我常常想起这句话。
我的朋友都懂得表达的分寸。我没见过他在微信的朋友圈里炫耀当晚的菜单,参加某某万人空巷的活动,或者转发心灵鸡汤链接。以我的标准,男人寡言、慎言是一种美德,而一个人在微信里的表现,多少显露了他的品质。她发的微信字斟句酌,图片配得恰到好处。记得她说过这是练笔,也是理清思绪。“纽约地铁有一个多世纪了,又老又旧又暗又脏。可我怎么都喜欢得不得了,扎实、厚重、沧桑、有质感、有味道。24小时运行。车站上有弹竖琴的艺人。犹太人好像永远只有一身装束,大冷天、大热天都这么穿。”这是她最近的一条微博,寥寥数语,我却咀嚼良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