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横店影视城的创建发起者徐文荣日前宣布,按北京圆明园的大小1:1原样重建的“圆明新园”,将于5月10日部分建成并对外开放。
此言一出,立刻引发各界关注。人们纷纷质疑徐文荣重修圆明园的动机和可行性,并对“圆明新园”的建筑水平以及对圆明园的还原程度提出了疑问。
横店“圆明新园”坐落于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整个园林共分100个园区,由新圆明园(春苑)、新长春园(夏苑)、新绮春园(秋苑)、新畅春园(冬苑)四个板块组成。计划于5月10日率先开放的春苑是整个“圆明新园”中占地面积最大的,共拥有45个相对独立的园区。
事实上,围绕“圆明新园”是否该建的争论,在从提出建造“圆明新园”到如今一期建成的整整7年内从未停止过。早在2008年,圆明园管理处就曾专门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开对“圆明新园”的建设表示反对,并提出多项质疑。
时任圆明园管理处新闻发言人宗天亮表示,圆明园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它记录的历史不可能重复,企图在异地重复这段历史毫无意义。
对此,徐文荣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仿建“圆明园”不仅是为了努力重现圆明园这一园林艺术经典,更重要的是希望借此向年轻一代普及圆明园的相关知识和过往历史。更何况,“圆明新园”是全新的,它和遗址的存在并无矛盾冲突。
此间有关人士认为,横店永远不可能“克隆”出圆明园,因为它所依据的设计和手工艺技术已经消失,但横店可以复制圆明园的部分“荣耀和辉煌”,提醒世界中国令人骄傲的文化已经复苏。
圆明园管理处指出,圆明园的重点建设和发展应由国家权威机构统筹规划,对圆明园进行的任何仿造和复制,也应达到一定水准和要求。(岳瑞芳 张乐)
【专家看法】
本报记者今天上午采访了上海大学知识产权院院长许春明,许春明表示,单从民事保护角度来说,圆明园遗址本身不享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仿造遗址并不侵权。从行政保护角度来说,需要符合景区的行政管理,若借用名称,借用影响力而获得商业利益,则可能涉及权利侵犯及不正当竞争。
本报记者 郭剑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