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保证高校录取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答:上海市教委对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作出“三不改”规定:①考生的志愿表一经填定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后一律不得更改;②已录取的考生材料不允许再退档改投其他学校,即录取后档案停止流动;③考生每次填报志愿后、投档工作开始前,均须将考生填报信息备份存档,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均不得更改。
问:相关科目的调整分是怎么回事,调整方案是怎么确定的?
答:本市从1988年开始实行“3+1”高考方案(2001年至2011年考试科目曾调整为“3+综合+1”),其中“1”是指考生在理、化、生、政、史、地6门课中可选考一门相关科目。由于各招生院校按文科和理科大类进行排序录取,即同为理科或同为文科的考生所考科目不同。为了使相关科目的考分有可比性,必须按文、理大类对相关科目考试分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绩称为“调整分”。
每年进行分数调整,均根据已经确定的分数调整原则,聘请专家应用最佳数学模型进行反复模拟测算,由此得出当年调整分的结果。调整分结果随同考生成绩一起公布,使考生不仅了解自己考分调整情况,也可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实践证明,对相关学科的成绩进行调整是必要的,目前的调整办法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的广泛认同。
问: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是否都能被本科院校录取?
答:由于考生填报志愿与各高校公布计划之间存在不均衡的情况,为确保尽可能完成计划,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人数需设定为大于招生计划数,因此会有极少量志愿填报不当的线上考生将不能被相应招生批次院校录取而落入下一批次。
问: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是否存在不被录取的风险?
答: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客观上增加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选择范围,增加了考生志愿的有效性,降低了各批次高分考生落榜的风险,但是,如果填报不当仍然有被退档或无法满足志愿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可能:
(1)档案投不出去 原因可能是考生填报志愿定位不准确、志愿过高或各志愿之间缺乏合理的落差。如果考生在一个批次中填报的全为层次相同的高校,若其高考成绩较低,检索到考生时,所填的高校应投档数已满,该考生本轮投档未成功,将直接进入征求志愿。
(2)虽已投档,但被高校退档 原因可能有:一是报考比较热门的专业,专业撞车且不愿接受调剂而导致专业匹配不上;二是不符合高校专业录取要求;三是在投档到高校后,相对考分低,排序靠后,专业计划额满。
因此,考生被投档进入所报高校,但是由于所填专业计划额满,而考生自己又不服从调剂等(如不愿意读高收费专业、医科专业、农林专业,或因体检、外语口试等不符合专业招生要求),都有可能被退档而直接进入到征求志愿。
问:由于志愿填报不当,出现最低控制分数线上考生未被录取,而有些高校计划又未招满,会采取什么措施?
答: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由于志愿填报不当等原因,每批次按志愿顺序录取结束后,总会出现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而该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有部分考生未被录取的情况。根据规定,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高职(专科)批按志愿录取结束后(提前批除外),部分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将分别进行征求志愿,给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未录取考生再提供一次机会。征求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征求志愿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上填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填报志愿前通过上海招考热线公布征求志愿的院校、缺额计划(专业、人数)、填报办法等信息,请相关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或招生院校招生网站及时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可填报征求志愿。特别提醒考生,须慎重对待征求志愿的机会,眼光要放宽、放远,除本市院校外,许多质量高、声誉好的外省市高校也是不错的选择,不要轻易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