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天下的事情,我想不外乎三种:
一种是把“简单”变为“复杂”,而且越“复杂”越好。那主要是文学艺术之类,演戏、画画、雕刻、写书等等,须用“复杂”的艺术形式,才能达到触动、感动观众心灵的效果。比如《白毛女》,中心思想就简单一句话:“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但光有中心思想是打动不了观众的,要进入人的心里,就要用复杂的艺术形式使观众产生共鸣才行。
另一种是把“复杂”变为“简单”,主要是理工领域,现代科学技术越来越发达,也越来越复杂,创造者把现代新技术复杂的本质用最简单的语言来表达,把现代新技术复杂的功能用最简明的操作来实现,现在有了复杂的“智能”,从工业、农业到家用电器,都是“智能”,但操作简单,人人都能使用;有了复杂的网络,也是由于“简单”,个个能上网,深受人们欢迎。
再一个是“复杂”的应更“复杂”,“简单”的应更“简单”。“复杂”的应“更复杂”:比如军事,自古以来“兵不厌诈”,越复杂越好。“简单”的应“更简单”,比如各级政府行政,行政本是社会大服务,原本是最“简单”的,行政的规律、法则,本应简明易行。如果行政变成“复杂”的,高深莫测,办一个营业执照要花几个月;打个证明需盖十来二十多个章,更有甚者,要申请人去证明“我妈是我妈”等,这些“复杂”已经变为了改革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