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上下有“夹板”
昨天国家发改委就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内容正式发文,对国际原油“地板价”有了明确的规定:
■ 当国际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含)时,按原油价格每桶40美元、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再下调。
■ 同时,当国际市场油价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提或少提。
■ 在40美元至130美元之间运行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正常调整,该涨就涨,该降就降。
设立“风险准备金”
发改委还表示,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40美元调控下限时,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设立专项账户存储,经国家批准后使用,主要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及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等方面。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另外,简化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发改委不再印发成品油价格调整文件,改为以信息稿形式发布调价信息。
过高过低都不合适
为何要设置调控上下限?发改委解释,我国既是石油进口和消费大国,也是石油生产大国,油价过高或过低都会对经济产生不利影响。油价过高,会加大用油行业和消费者负担,影响国民经济平稳运行。油价过低,短期看可降低石油进口和供应成本,但由于我国石油资源禀赋差、生产成本高,长期看会导致国内原油产能萎缩,削弱我国石油自给能力,使我国已达60%的石油对外依存度快速并大幅上升,不利于保障能源安全。另外,过低的油价不利于资源节约使用和治理空气污染,也不利于能源结构调整和新能源发展。
根据新的定价机制要求来看,目前国际油价处于40美元/桶以下,一旦原油利空因素在未来持续,下一轮成品油价格将不再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