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主题是“就业帮扶,真情相助”。重点帮扶对象包括: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和认定后尚未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以及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因病致贫家庭成员、退役士兵、征地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其他援助对象。
在援助月期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为援助对象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指导,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的精准就业帮扶。
对于活动期间未能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登记备案,并纳入后续的就业援助工作中。
■ 本市各区县就业援助月主题日活动具体安排将于近日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12333sh.gov.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