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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11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民新语
法外情
华心怡
  华心怡

  为了生存,人类的底线在何处?是恪守法规,不容毫厘之犯,还是法外有情,在法理学之外融汇生活的真相?这个问题,日前在意大利有了全新的解答。

  故事,像《悲惨世界》一般铺陈开来。奥斯特里亚科夫是来自乌克兰的流浪汉。他在热那亚的一家商店中偷窃奶酪和香肠却被当场抓获,食物价值约4欧元。去年,法庭曾对这起案件进行审理,奥斯特里亚科夫被处以入狱六个月、罚款100欧元的处罚。这个判决,前些天被意大利最高上诉法院改判,流浪汉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最新的判决书写道:“被告的情况与商品被盗时的环境证明,他对食物有着迫切且必要的需求。这是在危机状态下发生的行为,这一次盗窃不构成犯罪。”

  不同的国家,甚至一个国家不同的地区,风貌、人文、甚至法律都会有差异。“不到万不得已,不去为非作歹”,这是意大利法律一项不经常被使用的原则。来自国际社会科学自由大学的刑法教授贝拉克萨说:“通常,发生沉船时人们为最后的救生艇打架之类的事件,才会用上这条应急原则。”

  流浪汉,4欧元……很明显,这起案件中的种种细节都指向了穷人偷盗的性质。通常这是较轻的罪行,但仍需受到处罚。在绝大多数人眼中,赤贫被认为可以通过社会援助系统避免。人们更感兴趣的是这个案件的判决结果对未来的影响。因为生存,偷盗被原谅甚至默许。那么,只要事关生死存亡,是不是还有别的戒条可以被忽略。

  这次不同寻常的判罚,赞赏者说,生存权高于物权。法律无非是一个箱子,由我们的生活塑造成形,不考虑现实状况的法理学是拙劣的。而反对者则称,打开了这个潘多拉的盒子,你不知道将会飞出何种怪物。其实不仅仅在法律面前,情感与理智在任何场合都是难以明辨的纠缠。为生存铤而走险,还可以被宽恕为法外有情。但只怕更多人会将生存的概念放大,生出贪婪,长出欲望,世上便多了对人类善意的斯文“豪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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