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生说:“天才就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99%的汗水都要重要。”余绝非天才,但据个人亲身经历和体验,感到爱迪生所言极是。
那年评特级教师,须去指定中学上一堂课,篇目《与妻书》也是指定的。这是评特级教师的一个必经步骤,几名申报者教同篇课文。当晚备课写教案,找出一本《特级教师教案选》,其中恰有我要教的这篇课文。不过,看了一遍即被我抛诸一旁,因为照书上那样去上课是评不上特级教师的,完全是常规教法,毫无新意。
接下来,我便仔细地研读课文,尽管我已教过多遍,且十分喜爱此文,但我坚信还是有被发掘出来的东西,还可找到更好的教学切入点。夜深了,万籁俱寂,就在我沉浸在课文之中,一种豁然贯通的感觉突然来袭,这感觉一如李白诗中所云“洞天石扉,訇然中开。青冥浩荡不见底,日月照耀金银台……”——看似没有关联的几样东西倏地联系在了一起,一种从未有过的视角诞生了!我感到这一瞬间之所得,是怎么冥思苦想也无法得来的。欣喜至极的我,摇醒了正在熟睡的妻子,告诉她特级教师大有希望!次日,课上完了,一位女教师激动地跑到我的面前,说,你的课太好了!是我从来还未听到过的。评委们给我打的分也远高于其他几位。
灵感可遇而不可求。古人有“情来,兴来,神来”之说,此处的“神”就是灵感,它是建于“情”、“兴”的基础之上的。我的体会是,当经过长期酝酿而又处于某种特定情境之中时,情绪饱满而又注意力高度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