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孙子从小就跟着邓阿婆一起生活,邓阿婆一把屎一把尿把他抚养长大。如今,孙子大学毕业了,找了一份工作,按说应该蛮好的。前段时间,孙子谈了一个女朋友,说要结婚,非要买套婚房。可邓阿婆哪里有钱给他们买房子呀。那个女孩就打起了邓阿婆所住的这套房子的主意,让邓阿婆把这套房子卖了,所得的售房款作首付,他们可以贷款再买一套新房子。
听上去,这个方案是可行的,但女方提出了要求,新房子的产权证上不能有邓阿婆的名字,就只写他们两个年轻人,说是写了邓阿婆的名字,怕以后有麻烦。邓阿婆经不住孙子的一再恳求,就想问问律师,怎么做才好。
听了邓阿婆的讲述,杨晔律师对她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法律分析。当然是不建议新购房的产权人仅为两位小辈,但如果邓阿婆也坚持,并且愿意承担风险的情况下,邓阿婆可以与两位小辈订立书面协议,就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居住情况、以后的处分、分割等订立书面协议,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要注意的是其中一定要明确保障邓阿婆所享有的权利。
本报记者 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