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本市有3552个居委会、1639个村委会。居(村)委会是城乡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国家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依据《居委会组织法》和《村委会组织法》,本市第十次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呈现以下特点——
■居(村)委会成员属地化属地产生的居(村)委会成员更能了解居民、村民的生活疾苦和利益诉求,更能投入精力为民服务。本次换届选举,继续坚持属地化原则,居委会成员要从本居民区有选举权的居民中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要从有选举权的村民中选举产生。
■推进居委会直选和村委会“海选”直选、“海选”是民主程度较高的选举方式,是衡量居民区(村民区)党组织的执政能力、民主程度、群众基础、工作水平的综合指标,是党组织发动群众、引导群众的能力体现。各个区县要结合实际,确定基础好的居(村)委会采取直选和“海选”方式,选出素质好、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居(村)委会班子,保证居(村)委会健康运行。
■“人户分离”的选民资格界定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本市“人户分离”近400万市民。前几届选举实行以居住地登记为主,符合本市人口实际情况;本次选举对本市“人户分离”的选民,仍实行以居住地登记为主。户籍不在本村,人也不在本村,但如果经济利益仍在本村的原村民,本人要求参加选举,可参加村委会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