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一个很好的传统,它是具有中华文化特色的协商民主。就是说,我们在充实与规范各种民主法制程序时,追求和为贵,追求统筹兼顾、春风化雨、上善若水,追求中庸之道,追求把矛盾激化、政治对决、狂风暴雨减少到最低限度。
有歧义才有讨论的必要,有不同的见解才有妥协与和谐的必要,有挑战艰难才见智慧与水平。有权威才有认真的质疑,有诚意才有认真的议论,有起码的共识才有各抒己见的空间,有统一的大目标才有异彩纷呈的各类发挥与表述。只有通过声音交响与协商民主,才能真正做到执政党与人民、与社会的无阻沟通。
我们讲指导思想的统一性、非多元性,也是以承认被指导思想的多元性为前提的。指导思想要勇于与善于去指导多元的、庞杂的、包含着良性和非良性的社会思潮与社会心态。勇于面对与正视不同的声音,才能凝聚多元社会的意志,通过协商民主,通过双百方针,通过声音的交响实现国家的稳定、和谐、团结与奋勇前进。
我们的方针应该是承认多元性,注重交响性,提倡认真的有担当的民主协商,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同时我们提倡,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忠恕之道推己及人、维护大局,共体时艰,求得国家人民利益的最大化。
(原载今日人民日报,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