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18日,本市举行了第一次地方立法听证会,截至目前已有12次立法听证会跟市民见面。经历了12次听证会后,记者得出结论:有“规则公正”,才有立法公信。
没见过“听证专业户”
“听证专业户”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身份,令听证会的意义受到质疑。经历了12次上海地方立法听证会,记者却还未遇到“听证专业户”。
昨天下午的15位听证陈述人,都是地铁乘客,都是第一次来做听证陈述人。“让更多的利益相关人参与立法听证会,有助于立法公开,也是科学立法的必然选择。”市人大代表钱翊樑说,“听证规则”要确保那些利益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人参与听证,比如,轨交立法听证就是让天天坐轨交的人来陈述观点,他们参与规则制定,才能保证规则的合理和可行。
“相信‘专业户们’也是经过合法程序取得了听证资格。但‘专业户’被选中的频率高,正表明参与者的基数不够大;基数不够大,正说明听证模式存在瑕疵。”钱翊樑说,地方立法要杜绝“听证专业户”,就要借“规则公正”保障立法公信。
听证陈述人汤啸天说,立法听证会不是走个过程,做场“秀”,地方立法听证的用处就在于促进立法公正。听证会不是专家“唱主角”的论证会,不是各讲各的座谈会,而是要立法者当面“听”诉求,“听”交锋,有的放矢“证”出立法思路。
说完了盼给个“说法”
开完听证会,“立法能不能采取那些观点,是不是能给个说法呢?”听证陈述人马林凤说,这是她最惦记的“听证结果”。
没错,听证陈述人最怕的就是“说了也白说”。大家也知道,立法者不可能无条件、全面接受和采纳听证陈述人的意见,“就算不接受或否决听证意见,也该告诉我理由,这也是程序公正呀。”马林凤向记者表示。
马林凤的意愿也是15位听证陈述人的共同意愿。“立法程序终结后,立法机关将制作听证意见被采纳情况的书面报告,并送达听证陈述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在听证会后承诺。 本报记者 姚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