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举人甘当孩子王
沈夫子何许人也?清末科举制最后一次乡试的举人,面容清癯,精神矍铄,三绺胡须,合体的长衫外罩马褂,瓜皮帽盖着齐耳的华发,一派遗老装束。他本是富家子弟,龆龀从师,寒窗苦读,可惜生不逢时,中举之后,清朝已日暮途穷,未能如愿为皇家效力,晚年家道中落,膝下无子女,老伴病故后,只身来到上海投亲。他有两门亲属:一个是同宗堂侄沈继先,原在上海某大学读书,学的法律专业,毕业后,上海已沦陷为孤岛,经老师介绍,谋得在一家私人法律事务所当见习律师;另一个就是外甥卖臭豆腐干的江德华。沈夫子熟读“经史子集”,满腹经纶,落脚上海,不甘寂寞,一心想办座塾馆,传道授业解惑,于是,堂侄出资,外甥出力,在棚户区盖起三间茅屋,当了孩子王。
朱家湾远离市区,只有一所建在5里开外的私立小学,且学费昂贵。棚户区子弟入学者凤毛麟角,绝大多数孩子,该入学而难进学校门,成天聚在一起打菱角,打弹子,掴香烟牌子,或以坟茔为山头,一群孩子分成“敌对”两个阵营,双方对垒,占山为王,傍晚回到家中,灰头土脸……“有子不读书,赛如养头猪”,家长也盼望孩子能识文断字,写个家信什么的,不用求人哪!口渴来个送水的,塾馆办得正是时候,半桩高的孩子纷纷入馆就读。
沈夫子教学严谨,管教严格,学生入馆前,他必向家长声明:“教不严,师之惰。你们不得护短。”咸菜炒毛豆——有言(盐)在先,家长果然不干涉他对学生的种种体罚。他富有责任心,到了夏季,为防止学生下真如港游泳发生意外,放学前,他用浓墨逐个在学生手腕上写下“一身清洁”或“平安回家”,四字成团,像是一朵黑花,并严厉叮嘱:“家长未看,不得洗掉。”用意不言自明:回家后再出意外,塾馆概不负责。
塾馆所学课目不多,以国文为主,不分年级、班次,一日三上学:早晨最为紧张,背书好似“过关”,点到谁,谁就将书本放至夫子案前,转身背诵,不但背新课文,还要背“代书”。所谓“代书”,即凡是以前读完的课本,每册重温背出一段。入馆较早的学生,日积月累,“代书”堆叠如山,仿佛提醒学子:“书山有路勤为径”。可是,勤者毕竟无几,大多数需在夫子的“提句”下,断断续续,勉强“过关”,少数偷懒者即便“提句”再三,也背不上来,为此,少不了手心挨戒尺。大珠的邻座李小虎,生性散漫,无心求学,多次受罚,不知他从哪得来一对策,预先在手心涂抹一层姜汁,书未背出又挨了戒尺,大珠问他疼不疼?他张开红肿的手掌,连呼“上当”。背罢书,夫子授业讲解新课,教念生字。学生囫囵吞枣,是否理解,并不重要,而对生字却非识得不可,因为念“白”了,亦会招来戒尺。未“过关”的学生,挨过揍,照样领新课,隔日,两天的新课和“代书”一同背来,犹如雨天扛盐袋,苦不堪言。李小虎父亲中蛇毒身亡,母亲在草帘厂打工,缺少管教,经受不住沈夫子的戒尺,索性离开塾馆,小小年纪便踏入社会瞎混了。
上午较为宽松,以写毛笔字为主,学生可以离座走动,取水研墨,裁纸订簿。初学描红,描到能熟练地掭墨、运笔、盖红,再改“写仿”。写仿,即用半透明的仿纸,裁后,装订成一尺见方的簿本,把夫子亲笔写就的“字样”,衬于仿纸下,依样书写。写到先生认可,才能步入临摹碑帖阶段。
下午极为沉闷,学生不得擅自离座,须遵照夫子所提倡的读书姿态,摇头晃脑、左右摆动朗读新课和“代书”,一遍一遍又一遍,读熟了,自己试背。琅琅读书声,茅屋关不住,直往外漫溢……读着,读着,声音渐弱,学生在摇晃摆动中,情不自禁地眼皮往下耷拉。倘夫子也在打瞌睡,便听之任之;若先生无睡意,则会用戒尺拍响案桌,于是,渐弱的读书声立刻又强了起来。遇有拍案唤不醒的学生,夫子轻步走到他身旁,伸手揪起他的眼皮,一拧,疼痛把“瞌睡虫”赶得无影无踪,随之又摇晃摆动、放开嗓门念出声来。兴许怕拧眼皮,要求解溲的学生特别多。解溲立有规矩,必须从夫子手中领来唯一的竹签,方可出门,一个接一个,川流不息……
就这样,熬到日头偏西,结束了一天的学习生活,学生出了塾馆门,犹如小鸟出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