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竞争新优势的重要举措,此次新出台的降费举措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具体包括:
一是将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
二是清理能源领域政府非税收入电价附加,取消其中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
三是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农药实验费、公安部门相关证照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四是暂免征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费。
此次会议在强调将减税降费政策不打折扣落到实处的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此外,国务院主管部门要在7月1日前上网公布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实现全国“一张网”动态化管理,从源头上防范乱收费,决不让已“瘦身”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