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不够 目前每台住宅电梯保养单价在300元以下的占30.6%,其中C级资质单位占65.6%。超低价造成薪酬待遇过低、维保次数减少和业务培训缩水等一系列问题
人手不够 目前本市电梯维修保养员工仅3000人左右,平均每百台套电梯2人不到,维保单位的业务量与维保人员数量严重不匹配
水平不够 维保人员持证率不低,技能等级却不高;电梯管理与预警式信息化管理相距甚远
本报讯(首席记者 薛慧卿) 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前夕,本市首份住宅电梯安全管理现状调查报告今天出炉。报告显示,上海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状况总体良好,但与新法要求相比,存在主体责任认识模糊、维保队伍素质堪忧等问题。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之一,事关民生安全。目前,上海拥有电梯超过16万台套。日前,市质量协会用户评价中心调研走访本市200多家电梯制造、维保、使用单位及社区居民,发放调查问卷2252份,给全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现状“照了一次X光”。
谁是电梯管理的责任主体?
新法规定:“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调查显示:上海被访使用单位(物业管理企业)对此认识模糊。其中,有28.3%不清楚该条款规定;有15.5%自认企业责任意识还不强,不能主动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有11.8%认为内部管理不健全。在C级(物业管理)资质被调查使用单位中,有45.5%自评对维保公司现场维保只有形式上的监管;更有25.0%对维保公司没有任何管理要求。与此同时,被访市民有关乘用电梯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常识缺乏。有一半以上的被访者从不关注电梯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10%表示在遇到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照样会乘坐电梯甚至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