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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表示:马来西亚宣告死亡不意味着中国法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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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06日 星期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旅客生死未卜 理赔令人“难受”
专家表示:马来西亚宣告死亡不意味着中国法律认可
宋宁华
  3月8日凌晨,飞往北京的马航MH370航班起飞后与地面失去联系,机上有154名中国人,牵动了全世界的心。3月24日,马来西亚总理宣布飞机坠毁于南印度洋。近日,陆续有保险公司提出相关的保险事宜。 

  对于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飞机失联这起涉外理赔事件,应在何时、如何理赔,成为悲剧发生后人们关心的问题。为此,记者专访了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律师协会保险专业委员会主任徐国建博士。 

  谁有权宣告自然人死亡

  “要进入个人理赔程序,首先必须满足理赔条件。”徐国建表示,和一般的空难事件不同,此次马航失联事件至今没有找到飞机残骸等明确证据,证明机毁人亡。因此,严格说来要进入身故险理赔,必须先满足法律上宣告死亡的条件。

  尽管马来西亚政府目前宣布飞机坠毁于南印度洋,但外国政府的这种“宣告死亡”是否具有中国法律上宣告死亡的法律效力?涉外中国公民的宣告死亡究竟适用哪国法律?他介绍,根据2011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3条,涉外“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也就是说,对于常住中国的公民而言,马来西亚政府的宣告死亡并非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是常住中国的公民,必须依照中国法律,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 

  宣告死亡要符合什么条件

  目前,国际搜寻任务仍在进行中,但是,只要没有找到飞机残骸,就无法确定飞机坠毁、乘客遇难的消息。因此,如果要宣告中国公民死亡,就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3条“宣告死亡的条件”来处理。 

  根据该法律条款,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 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对于马航失联事件而言,如果没有明确证据证明自然人已经死亡,便需要满足法律上宣告死亡的条件,而且宣告死亡的时间应符合第二款。”徐国建解释道,以死亡为前提条件的法律关系的变化和终止,无论是保险给付、继承、包括配偶的婚姻关系解除都要在法律宣告死亡的条件满足后再进行。一旦满足条件后,保险公司才根据双方的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除非保险公司自愿进行赔付。但这一切最好都在有明确的法律认定前提下,否则可能给家属造成更大的伤害。

  本报记者 宋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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