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祼官现象,中央态度很明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把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列为改革内容。今年1月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列入提拔考察对象的6种人里,裸官赫然在列。
在今天,个人有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有跨境迁徙的权利,但领导干部不是普通群众。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国家与公众当然会对这一群体有着政治伦理上的要求,甚至希望他们对国家有更多的献身精神——这其中就包括领导干部家人亲友规划的安排,等等。通过制度化的方式阻断裸官上升通道,极有必要,也是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
给裸官戴上紧箍咒,限制其提拔与使用,就是让更多人明白:做裸官还是要升迁,也只能选其一。如此信号,势必有助于提高公职人员的政治忠诚度,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
如果更多地方都能按中央要求,高度重视、迅速整改,对裸官说“不”;如果从裸官这个切口出发,不断深化干部选任制度改革,将“从严治党”落在实处,打造良好政治生态的追求就不会走空。
(陈焜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