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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新规新政实施一年带来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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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4日 星期二 放大 缩小 默认   
“打黑”新规新政实施一年带来了什么——
违法成本大了 黑车司机吃勿消了
张欣平
交警对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周边道路展开专项整治 本报记者 张龙 摄
克隆出租车正在被销毁 本报记者 陈梦泽 志愿者 张呈君 摄
  本报记者 张欣平

  上海交通、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以及各区县政府分别采取多种方式,持续不间断对非法客运行为开展全市性、区域性、时段性集中滚动整治。昨天公布的一项最新统计显示,一年来交通执法部门查获非法客运“四轮机动车”7300余辆,其中“克隆出租车”530余辆;公安部门查获“五类车”交通违法案件141万余件,暂扣车辆24万余辆,行政拘留相关违法人员5500余人,依规对4900余名非法客运驾驶人实施了机动车驾驶证暂扣3-6个月的处罚。

  为进一步遏制非法客运势头、强化社会综合治理,针对非法客运处罚难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增加了暂扣驾驶证、没收车辆等处罚方式,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针对非法客运取证难问题,市政府修改发布了《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视频资料等可作为非法客运认定证据。两项规定于2014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时隔一年,让我们来看看两项“打黑”新规新政到底带来了什么?

  重点区域非法客运现象明显好转

  本市非法客运现象曾经蔓延至南京路、人民广场等中心区域,本报记者曾暗访曝光南京路“黑车”拉客、漫天要价,给交通客运秩序和上海城市形象带来极大负面影响。为了集中执法力量加强对人民广场、陆家嘴、徐家汇等本市重点区域非法客运整治,本市执法部门对交通枢纽、商业网点、旅游集散点等区域进行了全面排摸,确定了整治非法客运的重点区域,从2012年确定的74个市级重点区域,陆续拓展调整到2015年明确全市121个整治非法客运的重点区域。

  各属地管理部门根据重点区域制定了“一点一方案”,进一步加强巡查、固守和整治,并在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设置隔离桩和隔离栏、划设禁停标线、增加交通导向标志和出租车候客点等方式,较好地压缩了非法客运车辆的生存空间。同时,还进一步加大了对全市重点区域的实地暗访频次,每2周对整治不力的区域进行通报督导,并对后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

  今年上半年,共对121个市级重点区域进行2次全覆盖的实地暗访,并每季度对各区县、枢纽整治非法客运在落实专题会议情况、查处数量、暗访情况、媒体曝光等方面进行季度综合通报。

  加大查处力度“克隆出租车”大幅减少

  《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从事假冒客运出租汽车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车辆和专用营运标志标识、设施,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相较于以往,“克隆出租车”被查处后,执法部门只能暂扣车辆,待案件结案后才能依法处置车辆;该条法规的执行,对于缓解车辆积压、加速车辆处置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假冒客运出租汽车将按照计划分批次予以销毁,以彻底杜绝其重新流入市场。

  去年8月10日,本市举行了大规模“克隆出租车”集中销毁仪式,一次性销毁了近300辆“克隆出租车”,给“克隆出租车”驾驶员带来极大的执法威慑力。

  同时,执法部门对于“克隆出租车”的打击力度不减,除每月组织2次全市性专项整治外,各区县交通执法机构还定期与公安部门联动查处“克隆出租车”。2015年6月23日晚,市交通执法总队一支队3名执法人员在开展街面夜间稽查时,一晚上连续查获4辆“克隆出租汽车”。当天20时,执法人员将一台违章车辆移送至绥德路停车场途中,在交通路、真南路口查获牌号沪FV3***“克隆出租车”,趁2名乘客刚上车之时,执法人员前后两车夹击擒获该车。将违法车辆移送停车场后,继续例行街面巡查,在浦西中环入口段,发现牌号沪FU8***“克隆出租车”正载客行驶,为保证安全,执法人员一路跟随车辆行至浦东新区乘客下车后,并在该车遇红灯暂停行驶时,将其堵截查获;随后又相继查获沪EW3***和沪FW3***“克隆出租车”。执法人员全部依法没收上述“克隆出租车”,并将车辆送至指定停车场。

  增加违法成本让黑车司机“吃勿消”

  《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对从事非法客运活动的驾驶人,由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3至6个月;对有依法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条法规通过交通、公安两部门“行政+行政”叠加处罚,大大延长了违法行为人重新从事非法客运的周期,对于非法客运从业人员导出和转化向其他合法行业,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目前,本市交通执法部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非法客运查处领域已全面构建联动执法体系,扣押车辆、缴纳罚款、暂扣驾驶证、返还车辆各项工作紧密衔接,显著增加了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违法成本。

  记者日前在本市杏山路非法客运违法处理窗口看到,前来接受行政处罚的“黑车”驾驶员对于缴纳行政罚款都显得比较“爽气”,但是要暂扣驾驶证3-6个月,则显得懊恼不已,“罚款么可以赚回来呀,但是要3个月没有驾驶证不能开车,怎么办?”还有一部分工作之余开“黑车”赚外快的驾驶员也表示,再也不会违法从事非法客运了,“我是给公司开车的,驾驶证扣掉3个月,我都没法上班啊。”

  运用视听资料取证模式促进整治

  以往执法中,对于认定非法客运的证据比较单一,基本都是“一对一”的情况,需要取得“黑车”驾驶员与乘客交易的直接证据;在乘客不愿作证的情况下,获取直接交易证据十分困难,执法往往因此受阻。为此,《办法》规定,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及检查笔录等,可作为认定非法客运的证据,这在一定程度上为解决取证难提供了一条途径。

  一年来,本市充分调动公安、城管等条线资源,利用街面监控设备对非法客运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大大缓解了非法客运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困境,对违法当事人也形成了较大执法威慑力。自去年8月1日至今,全市通过多次视听资料取证方式共查处非法客运车辆280辆次。

  目前,执法部门还开发建立了非法客运证据中心系统,并充分发动属地街道、乡镇工作人员在日常街面巡查中,对疑似非法客运车辆进行拍摄并将音视频资料上传至非法客运证据中心,执法人员将根据音视频资料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目前,该证据中心已有涉嫌非法客运车辆音视频资料1000余条。

  利用信息化平台大大提高执法威慑力

  为提高查处非法客运工作成效,《办法》将查处非法客运工作与其他领域管理机制进行了衔接,如:将非法客运违法行为人的有关信息及非法客运车辆信息,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及交通管理、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等。

  交通执法部门已建立了非法客运数据库,目前,已梳理8000余条“四轮机动车”非法客运相关信息,并提供给市公安局人口办、交警总队、治安总队、刑侦总队,市人保局人力资源开发处、市经信委信用管理处6家单位。此外,市交通执法总队已将非法客运数据库与市信用信息平台实施对接,成功导入非法客运当事人信息3300余条,供相关部门查询。同时,交通执法部门加大了对该信用信息平台的运用力度。如对查获的网络专车非法客运当事人利用该平台进行信息查询,发现有3名当事人有违法犯罪被判刑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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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成本大了 黑车司机吃勿消了
首张非法客运“专车”通报单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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