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读实施细则,可以发现IPO新规实际上对中小投资者非常有利,首先,申购新股无需资金只要市值,但强调自主申购,证券公司不得接受全权委托代申购。上交所规定,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深交所规定,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进行申购。
市值计算方式不变,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T-2日(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其次,市值可以重复使用。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确定。就是说,多只新股同一天发行,每只新股都可以使用市值进行申购。
由于申购新股有上限规定,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意味着市值多了也没有用。而市值又可以重复使用,这样,按一般中小盘股发行计算,投资者大约只需要沪深股市各20万元左右的市值,就能够申购全部新股。显然中小散户可以增加申购新股的机会,而大户资金多也只能申购同样数量的新股。
最后,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小盘股全部网上发行,加大了网上新股发行的数量,有利于散户增加中签机会。
当然,投资者中签后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将被视为放弃认购。不过,规则也很人性化,如果资金账户有点钱但不够,会将这部分资金依旧认购新股,最小单位为1股。就是说,如果投资者中签新股但资金账户钱不够又忘了存钱,那么,账户里余额还是会认购新股,不会1股也没有。
当然,投资者最好账户里有足额资金,如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放弃认购情形的,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