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等相关商业经营的法律,如果公安机关在受理后,介入以后,发现公司在经营方面存在无资质、诈骗、合同诈骗、抽逃资金、侵占公司资产、转移公司资产等等一系列犯罪活动,毫无疑问就是间接侵害了消费者利益,当然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 行政处罚。工商管理部门,受理举报以后,也可以根据行政法规来审查公司是否规范经营,发现违法行为,当然可以处罚,这也是间接维护消费者权益。
以上两种情况下,公司或实际控制人一旦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将非常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推进。
■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途径。虽然强制力不大,但具有媒体和社会效应,也会对维权有促进作用。
■ 传统的民事诉讼。可以自发的或有人牵头,组团来提起集团诉讼。优点是规模大,声势大,成本分担低。缺点是容易出现心不齐、协调成本高、出力不均等情况。
本报记者 李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