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你第一步做什么?以前,会打110,等警察来处理,判定责任,开具责任事故书。但现在,上海保监局和上海市公安局联合颁布《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根据新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首先要做的就是“下车拍照”,有效固定事故证据,直接找保险公司理赔,而不必等交警再来。
开车上路难免会遇到一些剐蹭之类小事故,如果凡事都等待警方处理,不仅效率较为低下,而且往往会加剧道路拥堵。北京交管部门对近年来道路拥堵的成因分析发现,21%的拥堵是因交通事故造成。尽管不同地区的比例有所不同,不过,事故车辆因不愿撤离而加剧拥堵是不争的事实。正因为如此,《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针对轻微交通事故,交管部门始终鼓励“私了”,尽量别造成交通堵塞。尽管如此,仍然有不少人习惯于等待交警来现场处理。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有些人不会协商或不愿协商,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不少人担心“私了”之后在理赔中遇到麻烦。此番上海新规显然更加人性化,其中不仅明确表示,“私了”不影响理赔,而且针对“私了”的流程和细节作出了规范,同时还推出了“快处易赔”微信线上处理平台。
现代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公共联系日渐密切,矛盾纠纷因此不可避免。如果凡事都坐等权威机构去评判认定,不仅会增加行政成本、降低行政效能,而且难免会干扰社会秩序、影响公众生活。轻微交通事故只是其中一例,显然并不意味着全部。执法部门鼓励“私了”,固然是出于维护公共秩序的考虑,但也未尝不是培养公共协商精神的一种契机。
古语有言:协,“众之同和也”;商,“商量裁判之谓也”。所谓协商,就是求同存异以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协商的过程,既是对自我权益的伸张和维护,同时也必然意味着彼此妥协和让步,只有这样,才能在最大限度保障个人权益的同时,实现利益分配的合理与平衡。轻微交通事故“私了”本身就是一种协商,无论是不会协商抑或不愿协商,反映出的都是协商精神的匮乏——面对公共生活中的各类问题,一些人不愿妥协、不想沟通,总是习惯于等待职能部门拍板定音,甚至因此而损害公共利益也在所不惜。
“小政府、大社会”的目标大家耳熟能详,要想使社会真正“大”起来,首先就需要公众多一些协商的精神和责任。小至家长里短,大到社会纠纷,在公共生活的方方面面,协商精神都是一种宝贵的个人品质和社会财富。以轻微交通事故“私了”为切入点,希望每个人都能多一些倾听的耐心、沟通的诚意,用信心和耐心共同创建一个协商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