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高气爽,蟹肥菊黄,蟋蟀南征北战,余受华东师大社会发展学院副院长田兆元教授相邀,前往该校为研究生开蟋蟀讲座。余在民间虽有蟋蟀教授之雅称,然赴高等学府开课,却是平生第一次,也许国内高校鲜有此类讲座吧。
有此幸会,须将历史长镜头闪回到十几年前。斯时每年秋兴,百万南北“虫迷”遥相呼应,蝗虫般奔向齐鲁、燕赵大地,将茫茫青纱帐里的“三王十八将”请入大都市,一俟中秋,便狼烟四起,恶虫搏杀,声震天宇……余趁机摇动秃笔,为“新民晚报”、“报告文学”等十几家报刊撰写“虫迷”耍斗蟋蟀之奇文,被“作家文摘”等20几家报刊转载。
余为研究生上蟋蟀课,必须上升到理论高度,否则难以收场。于是,余怀着些许惶恐,缓缓登上讲坛,脱口一句由孔夫子删定的《诗经》中“……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说明早在2500多年前的春秋,国人已与蟋蟀产生感情。接着,余先高诵白居易借代蟋蟀表达乡愁的名诗:“闻蛩唧唧夜绵绵,况是秋阳欲雨天。犹恐愁人暂得睡,声声移近卧床前。”后低吟李清照咏牛郎织女悲剧的长短句:“草际鸣蛩,惊落梧桐,正人间,天上愁浓……”告诉学生们,养斗蟋蟀既是自古以来一种雅俗共赏的民俗活动,更是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之翘楚。然而,一旦蟋蟀出现在古代文人的诗词中,便罕见“气吞万里如虎”的豪迈气概,而是抒发“蟋蟀悲秋菊”、“切切动哀音”的婉约之韵。
仅此番亮相,学生们已被余深深吸引。由古人诗词导入正题,余首先阐明自从唐朝天宝年间,伴随着“安史之乱”,蟋蟀被人类捉对厮杀以后,国人玩虫发生了质变,此乃生物、社会发展规律使然,其既反映了达尔文《进化论》中“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亦体现了尼采、叔本华超人哲学的思辨色彩。按美国人类学教授罗伯特·路威在《文明与野蛮》一书中的观点,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人观赏动物竞斗这种需要,是人类文明进化时强有力的一种欲望的表现,也即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驱动力之一。
一节课后,讲座逐渐进入高潮,余通过PPT在屏幕上一一演示蟋蟀经济、蟋蟀搏斗、异虫横空出世等板块,使学生们了解到随着上海城市的变迁,蟋蟀经济应运而生,如旧上海四马路(今福州路)上的虫儿摊档,建国后上海黄陂北路非法蟋蟀市场,上海自1986年首辟的东台路(现为文物市场)合法蟋蟀市场及文庙、曹安、万商等市场场景;改革开放后南北呼应,山东宁阳、宁津等举办的中华蟋蟀节,上海七宝举办的斗蟋擂台赛,以及大江南北多次举办的斗蟋大奖赛等场景,使学生们大饱眼福。演示完毕,学生们群情振奋,掌声雷动,有的还要求重放恶虫搏杀的场面……
时间飞快,不知不觉已是夕阳西下,教室外断断续续传来蟋蟀的鸣叫声,讲座进入最后的互动阶段。一位男生提问:老师,请您解释刚才说的蟋蟀如何做“虫迷”和山东姑娘的红娘?余朗声答道:上海“虫迷”每年去山东购买蟋蟀,住在山东农民开的旅馆里,从而与老板的女儿日久生情,山东妞很自然地嫁给了上海“虫迷”。嘿,齐鲁女子甲天下,她们对“虫迷”丈夫简直是掏心掏肺、无微不至啊!一位教授提问:鲁迅先生为什么说原配的蟋蟀能治愈肺病,蟋蟀究竟有没有原配的?余思索片刻,从容回答:野生蟋蟀没有原配的,它们的“婚姻”宛若人类的原始社会,实行群婚制,除非“虫迷”将秧子(指赤膊虫)捉回家中培养,方能成就“原配夫妻”,但这种温室里的花朵有啥用呢?至于鲁迅先生说原配蟋蟀能治肺病,其实是他老人家的幽默,他明知肺病在当时是不治之症(何况他是学医出身),故云世界上不可能有的原配蟋蟀做药引之难,难于上青天!
未几,天幕已呈现铅灰色,凉嗖嗖的晚风穿窗而入,提问尚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