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2月8日,广州市委十届二次全会开幕。这次会议明确要进一步落实“无会旬”会议制度:除重大紧急任务(或市主要领导特别交代及上级会议)等特殊情况外,自本月起,每月中旬(11日至20日)原则上不安排以市委、市政府或部门名义举行的全市性会议或活动(不含专题工作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调研现场工作会等)。各部门(或市有关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请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举办全市性会议(活动),或以本单位名义举办需各区(县级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性会议(活动),必须报请市委或市政府审批。 《意见》明确,严格压减会议数量、开会发言时间,提高会议质量。
(罗艾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