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下“卖身契”
去年3月,28岁的印尼农民尤斯里尔与劳务中介公司签下合同,以为自己得到一份体面工作,却不成想因此签下“卖身契”。
根据这份用工合同,劳务中介公司IndahMegahSari(IMS)将尤斯里尔安排到一艘外国渔船上捕鱼,月薪含奖金为260美元。这笔钱是尤斯里尔梦寐以求。他要照顾身怀六甲的妻子。
这份合同最终成为尤斯里尔的梦魇。根据其中规定,尤斯里尔不仅每个月要缴纳中介费用,还需将每月收入的30%上缴中介公司作为押金,只有服务期结束才能取回。
此外,合同还规定,尤斯里尔工作头三个月为无薪试用期。在余下服务期内,一旦工作表现不能令雇主“满意”,他将被遣返印尼,并扣除1000美元机票费。至于何为“满意”标准,合同语焉不详,只注明尤斯里尔必须完成雇主每天要求的工作时长。
合同最后一条更是深度“套牢”尤斯里尔,警告说如果他在完成服务期之前自行离开工作岗位,其家人将为此支付3500美元罚金。这笔罚金远远高出他服务期内所有收入。糟糕的是,为了得到这份工作,尤斯里尔不仅将家人姓名和住址告知中介公司,还将自己名下土地予以抵押。
公海做“奴隶”
签署合同第二天,尤斯里尔和其他印尼渔民被送往新西兰达尼丁。几个小时后,他们登上在韩国注册的“梅利拉203号”渔船,出海捕鱼。
这是一艘全长近60米、有着26年历史的渔船。船上装备简陋、老化,尤斯里尔等渔民居住的船舱霉变、潮湿。由于没有烘干机,渔民们经常一连几天全身湿透没有换洗。
“梅利拉203号”每次出海打渔至少2个月,在离岸12海里到200海里的公海作业。每当渔船收网捕鱼时,尤斯里尔等十几名渔民就开始卸货,清洗、切割、冷冻拖网捕获的各色海鱼。
工作时,他们非但没有必须的安全装备,还被要求日夜无休地干活,哪怕想喝口水或上厕所,也会遭到辱骂和殴打。在这艘老旧渔船上,尤斯里尔等人每天工作16个小时是家常便饭。
在艰苦环境和超长工作的双重压力下,“梅利拉203号”渔民事故频发。在船上卸货时,尤斯里尔的工友鲁斯兰左手两根骨头被绞盘折断,直到3个星期后才允许到医院接受治疗。出院后第一天,鲁斯兰即被要求上岗,但他已无法完成任何工作并因此被辞退。
中介公司最后付给鲁斯兰3个月报酬共335美元,但没有支付他任何医疗费用。由于鲁斯兰擅自接受调查者访问,中介公司将他永远列入“黑名单”,不予介绍其他工作。
弃船求权益
遭“梅利拉203号”奴役8个月后,尤斯里尔和其他23名工友终于不堪忍受,提出抗议。
几天前,船只停靠新西兰利特尔顿,有一位劳工部独立调查员登船访问,向他们提供了一份情况说明书。其中说明,根据新西兰法律,船上成员有权享受每小时12美元的最低工资,即使扣除税费和汇率因素,渔民仍因得到平均每小时1美元的报酬。
“梅利拉203号”的船长对此不屑一顾,威胁将他们返回原籍。抗议无效之后,尤斯里尔等24名渔民在去年11月弃船上岸,到利特尔顿工会教区教堂寻求庇护。当地两名热心公益的律师自愿为他们打官司,讨回公平。尤斯里尔等人在“梅利拉203号”上的悲惨遭遇这才得以曝光。
然而,尤斯里尔等人维权的道路并不顺利。当初上岸的24名渔民,有22人因为害怕遭到遣返而重新回到船上工作。
只有两名渔民拒绝与中介公司签署调停协议,尤斯里尔是其中之一。在“梅利拉203号”上卖命工作8个月,尤斯里尔至今只被支付了平均每小时50美分的薪酬。
袁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