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诚信观的建立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社会诚信体系的有效运转,基础是信用平台广泛覆盖,融合成网,核心是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提案建议,建立信用联防惩戒机制,加强失信惩戒力度。周波认为,失信惩戒的主要手段包括行政惩戒(如政府部门公布“黑名单”、“不良记录”等方式,对失信者给予警告、罚款、取消市场准入等行政处罚措施等)、市场约束(如信用等级评定与银行授信额度挂钩、利率挂钩等)、社会惩戒(如媒体曝光、舆论谴责等)等多种方式,推动建立多层次的信用联防奖惩机制,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制约”。“为了做好这一点,当前应聚焦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周波认为,可以在食品药品、工程建设、商业服务、劳动生产、交通违法、金融信贷、保障房申请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领域为重点,加快建立分级分类的行业诚信监管体系。
“加强诚信制度建设的关键在于政府和领导干部。”周波等代表建议,加强对政府公务人员的诚信管理。在领导干部晋升、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等方面严格要求,对失信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