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络联系“上家”
今年春节过后的一天,平时在上海做水果生意的黄某上网时无意间看到销售品牌假冒卷烟的广告,广告中大肆宣传卖假烟能赚钱。想到自己卖水果每天起早贪黑却收入微薄,黄动了心。他通过广告上留下的联系电话与对方取得联系,一名姓江的男子在电话中介绍了一些香烟的品牌,并不断宣称卖假烟能赚大钱来鼓动黄。当即,黄就向江姓男子订购了一批假烟。
根据黄到案后供述,上家通过快递将货物寄给他,每次送来什么烟自己事先都不知道,只有等货到拆封后才知道是什么品牌的假冒香烟。事先,黄都是与上家谈好每种烟的价格,然后按照实际收到的货物,将钱汇入上家指定的银行账号。上家还告诫黄,为防止被查到,收货时要使用假身份证,于是黄每次收货时都使用一张捡到的身份证。
3月22日,黄第3次从上家处购得假烟,在将假烟运送至租住房屋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清点,当场查获的假烟达1125条,价值人民币21万余元。根据黄的交代,警方又在黄的另一处租借地查获待售的假冒卷烟1200条,价值人民币34万余元。
夫妻合作藏匿假烟
现年58岁的郁某于2008年来到上海打工,当时以卖报为生,勉强糊口。看到身边有人靠卖假烟赚了不少钱,郁萌生了弄点假烟来卖的念头。
通过熟人,郁找到了进货的上家。今年3月5日凌晨3时许,上家将郁订购的假烟送来,郁和丈夫一起将这批假烟藏在丈夫单位的值班室。郁以每条27元的价格购入这些假烟,然后准备以每条29元至31元的价格转卖给他人,从中赚取利润。警方接到举报后,在藏匿假烟的屋内共搜获某品牌假烟84箱共计2100条,价值人民币108万余元。
归案后,郁交代在她的租住地还有七八箱假冒香烟。经过清点,共有各类卷烟376条,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 通讯员 丛剑 本报记者 郭剑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