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7名法官当天表决,以5票对2票的结果同意引渡。法院院长尼古拉斯·菲利普斯说:“(瑞典)提出引渡阿桑奇先生的要求合法,因而驳回他拒绝引渡的申诉。”
阿桑奇2010年12月在英国被捕,后获保释。瑞典检方指控他先前访问瑞典时犯强奸和性侵犯罪。2011年11月,瑞典经由国际刑警组织对阿桑奇发出欧洲逮捕令(EAW)。
阿桑奇当天没有现身听证会。他的一名支持者、记者约翰·皮尔格称,阿桑奇“遇上交通堵塞”;他的多名同事先前说,阿桑奇在英国相当于遭软禁。英国最高法院给阿桑奇的律师14天时间提出异议,寻求重审案件。这期间,将搁置任何引渡进程。阿桑奇的律师认为,法官们当天裁定时,多数人所依据的论据先前从未在法庭上讨论过。
主要辩护律师加雷思·皮尔斯在法庭外告诉媒体记者,辩护团队将考虑是否申请重审案件,“法院允许我们两周内就多数法官所依据的论据事实提交一份书面意见”。
根据英国法律,最高法院是阿桑奇的终极上诉场所。如果案件在英国没能获重审,他仍有最后选项,即向设在法国斯特拉斯堡市的欧洲人权法院提出申诉。欧洲人权法院需在14天内决定是否受理。这期间,阿桑奇需同时申请这家法院签发临时命令,禁止英国把他引渡至瑞典。
无论案件重审或欧洲人权法院接受申诉,只要其中一项成功,阿桑奇的引渡进程据信便能拖上数月或数年,以待最终裁决。阿桑奇担心,引渡至瑞典后,最终可能被移交给美国。他一周前在伦敦出席一场活动时说:“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次在公众面前亮相。”
“维基揭秘”网站发言人克里斯廷·赫拉凡松30日指认美国插手英国最高法院的裁决,“这不是最终结果。我们在这里得到的是美国的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