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规巡视之下引入专项巡视,这种立足普遍与突出重点、常规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举措,表面看是巡视方式方法的丰富,深层次则体现出中央力行制度创新的反腐思维。
一方面,制度创新是破解腐败难题的“法门”。当今社会,腐败的形式与花样不断翻新,手段日益隐蔽,一些打擦边球、留有退路的变种腐败越来越多,原有制度出现了不少盲区甚至失灵。孙子兵法有云,以正合,以奇胜。只有及时洞察现实问题、针对薄弱环节,不断创造新的反腐机制,才能有效查处各种腐败现象,让制度焕发活力生机。
另一方面,制度创新也是推进“法治反腐”的重要动力。法治反腐强调的是制度的惩治和预防功能,是治标和治本的有机统一,是反腐的恒远之道。只有通过制度创新,将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设计,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法网织得更加细密,才能更好地铲除腐败的毒瘤。法治反腐不在于用严刑峻法威慑一时,重在塑造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从这个意义上说,反腐制度创新的重要目标,就是确立起常态而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让为官者时刻处于“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的政治逻辑中,处于“伸手必被捉”的制度运行环境中,从而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
(傅达林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