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国际话语权
2014年“上海法学讲坛”由市法学会、黄浦区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第一讲邀请的是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法学院院长、自贸区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郑少华教授做客讲坛,做题为《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政策与法律》的专题讲座。
郑少华认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的建立,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大背景下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它的根本目的是为下一轮的改革开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经验。
通过制度创新,释放制度红利和开放红利,深化改革、推动发展。郑建立上海自贸试验区既是转换经济增长方式和转变政府行政职能的需要,也是培育、参与、引导国际经济竞争新秩序、构建开放性经济新体制的需要。
说到中国建立自贸区的必要性,郑少华举例道,“去年我碰到中石油一个老总,他表示到国外投资非常困难,去了3年了,基本在和别人打官司。一是环保问题,二是劳工官司,根据当地规定,当时开除一个劳工非常不容易。还有其他各种游戏规则都是由别人制定的。”尤其在国际合作新秩序中,现在还是美国起主导作用,中国在客观上没有话语权。因此建立上海自贸区就是要起到试验田的作用,借鉴国际制度,争取国际话语权。
健全纠纷解决机制
郑少华表示,现在有关部门正在起草制定自贸区的首个条例,“从我的角度,我更希望是自贸区法,而不是条例。”
他认为,我国的自贸试验区的成立与国外不太一样,是法制先行,现行支撑自贸试验区的政策与法律是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为基础,但仍存在规范性文件效力层级不一样、修正渠道欠缺等问题。”
说到立法里涉及的内容,他认为,有几块内容不可或缺——
● 政府职能转变,政府透明度的规定。如简政放权、负面清单
● 自贸区管委会的法律定位。包括内部组织结构、职能、与驻区机构、社会组织的关系等。对于自贸实验区管委会的法律定位是一次性授权还是全部授权,海关事务机构,管理委会与企业等社会组织的关系等,都是立法要考虑的问题
● 监管模式:如何综合监管,其中包含事中、事后监管,监管与公众服务关系等
● 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自由化、行政复议等也都应列入立法范畴
就立法过程而言,他认为制订有关法律前,先要预告,把有关思路进行预告,接受公众的评议。政府透明度如何进一步提升,必须有一个公众评议,在自贸区条例中应该涉及到,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在自贸试验区立法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方面,郑少华希望在出台有关的自贸试验区法律的同时,在纠纷的解决上健全商事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对于企业的应对,郑少华也给出了建议,企业要加强对自贸试验区的各项政策、法律研究,要对中国自贸区与自贸区战略进行预判,要组建专业的研究团队并与相关研究机构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参与自贸区政策的制定。
本报记者 宋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