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发货
大箱子离奇失踪
12月28日,一位宝山的买家拍下了徐先生淘宝店内三款衣物共计100件,价值1万5千余元。这对刚开店两个多月的徐先生来说可是一笔大单子。第二天,徐先生便将货物装箱,并叫来了合作多日的圆通速递的快递员孙师傅,完成发货。
第二天,买家打来电话称查询不到物流信息。徐先生立刻上网查询,走件流程显示“无查询记录”。致电孙师傅,孙师傅称或许是由于更改了单号,让徐先生改天再查。第三天,包裹依然杳无音信。第四天,孙师傅表示包裹遗失了,公司会负责赔偿事宜。
“半米来高的大箱子,怎么就能弄丢了呢?”为了维护良好信誉,徐先生表示立即重新发货;为了巨额货物平安抵达,买家更是自行驱车从宝山赶到徐汇提货。
缺单号
赔偿款一拖再拖
“一直以来货都暂存楼下大堂,从来没出过问题,偏偏这次丢了。”接收包裹的快递员孙师傅承认,由于疏忽导致徐先生的包裹遗失。他表示,一位负责人已与徐先生协商赔偿事宜。
据徐先生介绍,1月16日圆通速递南站分部的一位张姓主管曾开出一张注有“快递补偿费2000元”的收据,表示第二天中午将派人送上补偿款。然而17日,徐先生并未收到补偿款,圆通方面则将递送时间一拖再拖,从中午改到下午2时。但当徐先生最终按这位主管的要求来到快递公司,却因未提供运单号、交易号而未能领到补偿款。“前几次通话都没说需要单号,这哪是诚心赔偿!”
未保价
规定赔三倍运费
当记者联系到张主管时,她表示由于徐先生没有对货物保价,且无法确认货物价值万元,按照公司规定与《邮政法》只需按运费的三倍计费赔偿。
记者注意到,圆通速递的单据上写明“未保价快件丢失、损毁或短少,按照资费的三倍赔偿”,并用黑体字标注“贵重物品请务必保价”字样。此外,圆通速递还规定“保价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
愿赔偿
万元货物赔两千
“我们愿意赔偿徐先生2千元,但无法联系上徐先生。”张主管表示,只要徐先生提供运单号、交易号,圆通速递会尽量在年前将补偿款奉上。1万5千元的货物大大地贬了值,对此徐先生只能自认倒霉。
恒洋律师事务所邹洁律师表示,依据2009年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有关条款,关于未保价快件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三倍的规定只适用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并不包含其他快递公司。同时,圆通速递的规定不具备法律效应。因此,徐先生可以参考相关民事法律规定向快递公司主张赔偿。
见习记者 齐旭